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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举报前,需了解关于举报的相关规定,具备举报的相关常识。

2、请认真填写“网上举报登记表”。填写完毕后,系统会反馈对所填写的信息确定与否;如果点击“确定”,系统就会自动把信息发送到我院网站的安全数据库中;如果点击“重填”,就会返回原先填写的“网上举报登记表”,可以进行修改。

3、我们承诺在举报后的三个月内,做出回复。如果需要补充或修改举报内容,可以在“补充信息”栏目中填写。

4、如系重要举报线索或紧急情况,举报人认为必须直接向检察长举报的,可以在“检察长信箱”栏目中,发出约谈意向,我院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举报人及时反馈约谈时间和地点。

5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《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》和《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》,我院派专人负责管理“网上举报”线索,严格保密制度,确保举报人安全。

6、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线索,经侦查属实,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,我院将会有专人跟进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及其他方式通知举报人。

7、您的举报信息我们会通过邮件形式答复你,请您务必留下正确的邮箱地址。


姓名:匿名    8月13日举报回复 08.08.28

回复: 08.08.28

您好,你说递交的举报材料我们已经收到,我们仍希望您能提供相关详细的证据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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